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合川区香龙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已由合川区水务局和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合川水务发〔2013〕13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重庆市合川香龙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解决白塔寺、双龙等7村4690户2499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在现有香龙水厂基础上改扩建,新建取水竖井,改扩建水处理场,增加日供水能力2000m3,实施管网延伸工程。
(2)项目地址:合川区香龙镇。
2.2招标范围:金龙村、香炉村等7个村的管材、管件等设备及配件材料采购(详见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
2.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发包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分批交货。
2.4交货地点:重庆市合川区香龙镇内发包人指定地点,现场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具有管材、管件及配件材料生产能力的厂家。
2.投标人提供的材料须符合GB/T13663-2000《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GB/T13663.2-2005《给水用聚乙烯(PE)管件》、GB/T18742.2-2002《冷热水用聚丙烯(PPR)管材/管件》标准;
3、投标人必须具备PE100、PPR管材管件生产能力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必须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测报告、质量监督检定部门的检验报告;具备生产产品出厂检验设备;
4、投标人具有参加过农村安全饮用水项目建设经验,并无质量事故投诉的生产企业。并且至少承接过2个及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供货业绩,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5、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管材及管件必须是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产品,PE管、PPR管、PE管件、PPR管件必须是投标人自行生产的产品。
6、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论证体系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是连续3年(或3年以上)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3.2 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并已实行橙色或红色通道管理的企业,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实行网上不报名的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hc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设备量清单、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本项目的招标过程和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hcjy.com)关注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 7月2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止。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规划展览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合川区香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香龙镇
联 系 人:李秀
联系电话:1363835569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78号
联 系 人:彭老师
电 话:023-85189918 1862312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