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14-6-13 数据编号: 23714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淮安涟水城区污水管网及广州路新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水城区污水管网及广州路新建道路工程已由 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涟发改投〔2014〕69号、涟发改投〔2014〕66号关于同意涟水县城区污水管网项目立项的通知、关于同意广州路项目立项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已落实到位,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涟水县安东路、红日路、广州路境内
2.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2380万元。本工程共分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造价约1400万元;二标段造价约980万元。(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2.3计划工期:每个标段均为  10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涟水城区污水管网及广州路新建道路工程施工
2.5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2 个标段。
一标段:涟水城区〔安东路(北门闸至炎黄大道)、红日路(淮浦路至金城路)〕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二标段:广州路(涟新路至南京路)新建道路工程施工。
说明:每位投标人只能对本招标项目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果投标人对上述标段进行多个标段投标,该投标人的所有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提供承诺书)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3.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3.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一标段:市政公用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二标段: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由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3.9其他资格要求
3.9.1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9.2企业提供本项目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至少应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9.3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11 年 6 月 12日至  2014 年 6 月 11日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注: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可以到 涟水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和建造师证书。
3.9.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3.9.4.1城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2011年3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施工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顶管或者顶管和拖拉管工程。
3.9.4.2广州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2011年3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施工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