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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化粪池和生态池)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6-16 9:31:4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浙江省长兴县财政局批准,现就长兴县委、县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整体化粪池和生态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XCG201406009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预算
长兴县委、县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所需的 整体 玻璃钢化粪池 一批 3080万元
长兴县委、县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所需的 整体 水泥预制化粪池和生态池 一批 220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是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等: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7月2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

未向集中采购机构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浙江省长兴县长海路361号2楼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窗口;提交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联系资料一份。

3.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项一:人民币308000元;

标项二:人民币22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电汇/网上银行转帐的形式(其它方式无效)交至下列帐户(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帐,各投标单位应提前从开户行汇出,提前凭回执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分中心窗口领取收据):

帐户名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省长兴县工商银行长海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5270729000002932。

因近期帐户名称变更,2014年6月20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的,帐户名称请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其后时间交纳保证金的,帐户名称请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7月4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大厅政府采购窗口,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4年7月4日10时在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长兴县委、县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杨卫贞 联系电话:13567238339

2、集中采购机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分中心

联系人:陈 旭、龚 莹

联系电话:0572-6031296 传真:0572-6031333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6037050

附件: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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