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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6-16 数据编号: 23737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漳浦县污水处理厂中期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污水处理厂中期扩建工程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4】9 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漳浦发展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浦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漳浦县污水处理厂中期扩建规模为2.0万m3/d,主要建设卡鲁塞尔-2000型氧化沟、辐流式二沉池及机修间各一座,新增安装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消毒池、脱水机房等中期相应的配套设备。本工程估算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775.240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澄清或修改文件)
2.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节点工期150日历天完成氧化沟、二沉池试水)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代建单位:无 ;
2.6.2监理单位:[待定] ;
2.6.3审核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4设计单位:厦门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贰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临时建造师应满足闽建筑[2013]41号文件《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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