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衡高速公路衡水段一期工程(枣园至柳林庄互通段)、二期工程(枣园至衡水北互通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邢衡高速公路衡水段一期工程(枣园至柳林庄互通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12]712号)文件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邢衡高速公路衡水段二期工程(枣园至衡水北互通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12] 7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的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邢衡高速公路衡水段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2013]156号)批复,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10-0619)。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邢衡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房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
2.2建设规模:邢衡高速公路衡水段工程包括主线55.252公里和衡水南绕城高速公路16.964公里。
(一)主线。
路线起自冀州市周村镇枣园村西南邢台衡水界,与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顺接,路线向北下穿在建的邯黄铁路,在庄子头村西跨郑昔线(S393),在东王家庄村西跨滏东排河、滏阳新河,在后张家庄村、漫水洼村西跨滏阳河,在骆王口村东跨赵码公路,继续向北在赵圈循环经济园区西跨人民路后转向东北,在东石村北下穿石济客运专线,上跨石德铁路后转向东,在邢家村北下穿京九铁路,在庞家村北跨规划的迎宾大道,在大麻森乡南设置衡水北互通与大广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55.252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
(二) 衡水南绕城高速公路。
路线起自冀州市周村镇枣园村北,设置枣园枢纽互通与主线段连接,向东南跨冀南渠,经后郭村北跨冀吕渠,上跨G106线,经北曹庄村南、北午照村北,跨冀李线及冀午渠,在师段村和辉冢村之间穿过,经王李张屯村北、振江口村北,跨冀枣渠后经靳江村南,终于柳林庄枢纽互通,与大广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16.964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
本项目房建工程总建筑面积31860.05平方米,包括1处监控通信中心、2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4处收费站及1处停车区。
2.3计划工期:供货及安装工期10个月,预计开工日期为2014年8月1日,预计交工日期为2015年5月31日(分两批次供货及安装,监控通信中心、北曹庄收费站、冀州南服务区的预计开工日期为2014年8月1日,预计交工日期为2014年10月31日;庞家村收费站及养护工区、庄子头收费站及养护工区、赵圈收费站、衡水湖西服务区、衡水北停车区预计开工日期为2015年3月1日,预计交工日期为2015年5月31日)。
各标段具体备货、进场时间以甲方或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4质量目标:工程交工验收时标段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竣工验收时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房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包括组合型箱式变电站、发电机组、污水处理设备、收费亭,共划分为四类,其中I类1个标段,Ⅱ类1个标段,Ⅲ类1个标段,Ⅳ类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划分表
类别 |
项目 |
标段 |
主要工程及数量 |
备注 |
I类 |
组合型箱式变电站 |
XB |
组合型箱式变电站采购安装630kVA(1套)、500kVA(2套)、 400kVA(3套)、315kVA(1套)、250kVA(2套)、 125kVA(2套) |
监控通信中心、北曹庄收费站、庞家村收费站及养护工区、 庄子头收费站及养护工区、赵圈收费站、冀州南服务区、 衡水湖西服务区、衡水北停车区 |
Ⅱ类 |
发电机组 |
FDJ |
发电机组采购安装 350kW(1套)、320kW(5套)、220kW(2套)、 200kW(1套)、120kW(2套) | |
Ⅲ类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及中水回用设备 |
WS |
污水处理设备、中水回用设备采购安装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0m? /h(2套)、3.0 m? /h(4套) 中水回用设备:10 m? /h(4套) | |
Ⅳ类 |
收费亭 |
SFT |
收费亭采购安装 单向31套、双向3套 |
北曹庄收费站、庞家村收费站、 庄子头收费站、赵圈收费站 |
3.投标人资格及其所提供产品的试验、检测等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公告附件3。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只能对一个类别进行报名。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每个类别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报名。
3.6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本次招标类型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且满足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且生产厂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3.7与监理单位(河北冀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该监理单位所管辖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7日至2014年6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2座14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如有)
(2)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格式见本公告附件2)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5)单位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9 日 10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 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汇宾大酒店(河北工会大厦)三楼多功能厅(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外层封套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高速公路邢衡筹建处 |
招标代理: |
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衡水市胜利西路1956号香榭丽苑综合楼宝云大厦5、6层 |
地 址: |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2座14层 |
邮 编: |
053000 |
邮 编: |
050000 |
电 话: |
0318-5106186 |
电 话: |
0311-85288943 |
传 真: |
0318-5106185 |
传 真: |
0311-85288943转8004 |
联系人: |
卢金辉 李志强 |
联 系 人: |
马国义 张文政 |
2014年6月 17日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产品代理授权书格式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产品代理授权书格式
授 权 书
致:河北省高速公路邢衡筹建处
本授权书宣告:(生产厂家全称) (职务) (姓名)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 (投标人全称) 在河北省邢衡高速公路衡水段房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类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独家代理我单位 (设备名称) 的权利,我单位保证按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要求及时供应。
生产厂家: (盖单位章)
授权人(生产厂家法定代表人): (签字)
被授权人(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注: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与本授权书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授权书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被授权代理商,所代理的产品的授权必须为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否则授权书不予认可。
3.本表后附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附件3: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类别 |
合同名称 |
最低要求 |
I类 |
组合型箱式变电站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 2、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Ⅱ类 |
发电机组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取得本次招标类型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 |
Ⅲ类 |
污水处理设备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3、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Ⅳ类 |
收费亭 |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 2、制造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不得少于:40万元、II类: 30万元、III类:30万元、IV类:20万元, 营运资金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 |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类别 |
合同名称 |
最低要求 |
I类 |
组合型箱式变电站 |
近五年内(2009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箱式变压器供货、安装、调试的业绩。 |
Ⅱ类 |
发电机组 |
近五年内(2009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发电机供货、安装、调试的业绩。 |
Ⅲ类 |
污水处理设备 |
近五年内(2009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的业绩。 |
Ⅳ类 |
收费亭 |
近五年内(2009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收费亭供货、安装的业绩。 |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过去3年(2011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资格审查条件(产品试验、检验最低要求)
类别 |
合同名称 |
最低要求 |
I类 |
组合型箱式变电站 |
具有相关产品CQC指定实验室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2014年1月1日以前出具)。 |
Ⅱ类 |
发电机组 |
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2014年1月1日以前出具)。 |
Ⅳ类 |
收费亭 |
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或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批量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