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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桂林市灵川县2013年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管材)招标

发布时间:2014-6-18 9:17:5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广西桂林市灵川县2013年建设工程已由桂林市水利局以市水利农水【2013】67号、市水利农水【2013】66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水利局以市水规计【2014】5 号文下达了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广西桂林市灵川县2013年建设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灵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灵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4〕106号,现对该项目的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灵川县境内。

交货地点:广西灵川县境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灵川县大境乡黄泥田、座塘灌片,青狮潭镇吴庄园果场片区管材采购,本项目分1个标段,合同价估算约为人民币:190万元(详细内容见采购清单)。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并接到招标人通知10个日历日内。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PE管的生产厂商注册生产PE管材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PE管材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批件);具有省级PE管材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和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PE管材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4业绩要求:√有要求:近 2 年【近2年(2012年1月~ 2013年12月)】具有PE塑料管材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3.5其它要求: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认证证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附)、强制认证证书(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附)、质量检验报告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招标人约定:截至开标之日起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

3.7 投标人仅就上述其中一个标段投标。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4年6月27日至7月3日,工作日的9:00至12:00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姓名: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5539841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打印件提交原件核查后退回。】购买招标文件。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4 年7月18日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 灵川县桂建路2号桂联大厦6楼

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0773- 682251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C区六层

邮    编:530028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771-2023617

传   真:0771-2023672

8.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610603

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1-2185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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