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18 | 数据编号: 238274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峡县重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己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发改设计[2014]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峡县重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渗滤液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西峡县重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招标编号:XXJ14111240
2.2建设地点:西峡县重阳镇
2.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概况:重阳镇镇区南侧8公里,燕子村北2.0公里,312国道南8公里处,总占地面积为39.87亩。重阳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规模为日均处理生活垃圾14t/d,设计库容11.75万m3。配套建设日处理20吨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及基础设施。
2.6本次招标范围:进水规模20 m3/d渗滤液处理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2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报名时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0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个已建成的同类渗滤液处理工程业绩,业绩需同时具备出水水质达标检测证明文件(业绩需要提供业主单位负责人及电话,以备查验),渗滤液处理后的主要污染物出水指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报名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2011年1月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无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报名时提供公司承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