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0122G1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西开发区新建两万吨供水厂监理已由宾西县发展改革局以宾发改(开)审批【201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宾西县兴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宾西开发区新建两万吨供水厂监理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建设地点:宾西经济开发区
2.4 资金来源: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
2.5 项目概况:建筑面积7459.57平方米,建设综合楼、综合净水间、清水池、加压泵房、配电间、消毒间、废水回收池和门卫室等,新建一套2万㎡/d净水系统。
2.6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的监理
2.7监理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15年8月20日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省内企业、外省企业在开标时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参加开标会,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招标人对投标企业拟派本工程项目总监本人身份证件进行严格审查,企业投标后,凡到场的投标企业拟派本工程项目总监证件不符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按自动退标处理。
3.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省部级以上总监证或国家注册证书)、近三年内须有类似工程总监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绩手册)、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5投标人必须满足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工程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3.6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针对上述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项目授权委托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省部级以上总监证或国家注册证书)岗位证书、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于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2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报名大厅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现场通过报名后投标人还须进行省监管系统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执行相应规定,售后不退;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以邮政快递方式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宾县兴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451-83073377
传真: 0451-83073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