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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6-18 数据编号: 23843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辽宁朝阳燕都新区兴业街等七条道路及相应地下雨污水管网与滨河西街雨水提升泵站附属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燕都新区兴业街等七条道路及相应地下雨污水管网与滨河西街雨水提升泵站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朝阳燕都新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朝阳燕都新区兴业街等七条道路及相应地下雨污水管网与滨河西街雨水提升泵站附属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燕都新区。

2.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

2.3招标范围:滨河西街雨水提升泵站厂区建设附属工程。注: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本次招标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注: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0万以上类似复杂程度、技术要求、工程规模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具备BBB级以上信用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能够通过IC卡认证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投标企业参与投标时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

3.2 投标人拟派入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等),必须为本公司正式职工,专业人员证书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并提交的社保缴费记录为证。中标后上述主要管理人员专业证书由招标人保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

3.3 中标单位不得更换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所拟派参与本次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下列原件到招标人处核查,符合要求后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7房间)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4)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拟派入本工程项目管理主要人员身份证明、专业证书及社保缴费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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