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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鹤岗市市郊(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三标段)(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4-6-18 16:55:0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鹤岗市市郊(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鹤发改农经【2014】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鹤岗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进行了招标备案,招标编号:SLSGG2014-181。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鹤岗市区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小兴安岭东南端,地理位置为东经129°40′~130°41′,北纬47°04′~48°19′,东部与萝北县隔梧桐河相望,西部以小兴安岭山脉和青黑山山脉分水岭为界与伊春市相连,南部以阿凌达河为界与汤原县为邻,北部以嘉荫河为界与嘉荫县毗邻。南北纵长145km,东西宽30km,幅员面积4574.9km2。其中山丘区面积3312.2km2,占总面积的72.4%。平原区面积1262.7km2,占总面积的27.6%。
本次招标内容:2013年鹤岗市市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解决饮水安全14个自然村屯0.7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分别位于新华镇南华村永华屯、东安村东岗屯;红旗镇峻德村1队;东方红乡获胜村2队、红旗村西红旗屯、前安民村后安民屯;蔬园乡日新村一屯、前进村前进屯、更新村西屯、更新村东屯、更新村前屯、更新村后屯;地方农场五道岗农场1队、五道岗农场2队。工程主要包括水源井8眼,配套水泵8套,变频设备8套,水处理7处,消毒10处,井房7座,马胡路24个,铺设供水管网10处,总长107595m。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第三标段: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设备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第三标段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能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近5年内有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水处理设备)的供货经验(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项目单位签发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无偿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8日 — 2014年6月23日,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本企业在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登记的投标报名专用电子信箱向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所设的投标报名专用电子信箱(sltbbm@163.com)传输电子邮件,邮件中写明所要投标的项目名称、标段(注:邮件中不得出现企业名称和发信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人员根据邮件内容,将投标者所要获取的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文件,上传至投标者的投标报名专用电子信箱。(注:首次进场的投标企业需在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办理首次进场登记手续和提交企业投标报名专用电子信箱后,方可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9:30,地点为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开标大厅(哈尔滨市香坊区农林街40号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2014年6月24日9:00—16:00为集中答疑时间,投标人可通过企业的投标报名专用信箱将需要咨询的问题传送至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投标报名专用信箱,由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工作人员转达相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答复函传至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投标报名专用信箱,由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工作人员转交至所有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专用信箱。
7 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联系电话:0451-82139708
联系电子信箱:sltbb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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