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项目经 丹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丹发改【2014】118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丹发改比备[2014]6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丹巴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丹巴县五里牌污水处理净化站及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 |
建设地点 |
丹巴县五里牌新区 |
实施时间 |
勘察设计周期45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五里牌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500m3/d。污水管网建设:五里牌新区污水管道总长2482m,其中管径DN400,长2017m;DN600,长465m。圆形排水检查井,规格Φ1000,75座 |
建设资金 |
申请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827.82万元,其余资金地方自筹。 |
其他 |
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中中选设计单位需在5日历天内将方案规划设计及初步设计提供业主方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勘察设计1 |
丹巴县五里牌污水处理净化站及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 |
四、资格要求
(1) 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 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类(岩土)乙级及以上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
(3) 其他要求:
①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2011年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选)通知书为准(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本工程相关管理人员实行压证管理;③近三年比选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备注: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请将保证金转帐凭证(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报名截止之前传真至比选人. 。
(4)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4年06月18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4年06月23日 15时截止。
(3) 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丹巴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丹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 8833012000078490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 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 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 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勘察设计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1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4年06月24日09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丹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 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丹巴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丹巴县光明路一号
邮 编: 6263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836-3523517
传 真: 0836-3521355
电子邮件(E-mail):
2014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