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19 | 数据编号: 23886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桃江县浮邱山乡黄鹤桥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行审【2014】1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桃江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桃江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桃江县浮邱山乡黄鹤桥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桃江县浮邱山乡黄鹤桥村;
2.3 规 模:湖南省桃江县浮邱山乡黄鹤桥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03万元;
2.4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2座引泉池、200米截污沟、2套保护标示牌、1户养殖户的搬迁、50个卫生宣传牌、1个项目总宣传牌和32座1#垃圾池、32座2#垃圾池、32座3#垃圾池、3套50型沼气池系统、1套50*2型沼气池系统、2套50*3型沼气池系统、1套50*4型沼气池系统等兽禽类污水处理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