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 现将本项目最高限价公布,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单级离心鼓风机等设备采购最高限价为699.3万元。
2、原招标文件第27.14条款删除。
2、原招标文件27.15条款现更改为“如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单级离心鼓风机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应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单级离心鼓风机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取技术分最高者;均相同时,由评标小组集体决定。”
3、以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