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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高新区正阳路管线配套工程-中水(再生水)、给水、排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6-20 9:28:0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公告发布日期: 2014/6/20 公告号: 2014-333g
项目名称: 青岛高新区正阳路管线配套工程——中水(再生水)、给水、排水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青岛高新区宝源路至华贯路(规划东12号线)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768万元 工程造价: 65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中水(再生水)工程,长948米;给水工程,长810米;排水工程,长2175米。
计划文号: 青高新经发〔2013〕5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319023、建字第370200201319024、建字第370200201319025
建设单位: 青岛高新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罗万宇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966668 
招标单位: 青岛高新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罗万宇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966668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慧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95717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水(再生水)工程,长948米;给水工程,长810米;排水工程,长2175米。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总监。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商务标书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二等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6月20日9:00至2014年6月26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6月20日9:00至2014年6月26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3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6895717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4年6月20日9时0分 - 2014年6月26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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