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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供配电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6-20 11:09:4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河南省发改委以[2012]17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市财政投资和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21.36%,市财政投资和单位自筹78.64%,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东侧、贾鲁河南岸。

2.3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99002.57万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0万吨、污泥干化200吨/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续建污水处理厂1座,以及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

2.4本次招标范围: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场内外高压等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5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中标工期内完成

2.6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7 本次招标工程费用构成合计:2558.05万元,其中:场外供电建设费1549.35万元,厂内高压电缆敷设及变电站部分1008.70万元。

2.8 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3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于2008年以来完成过10KV及以上高压供配电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总监必须是国家注册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电力设施项目监理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日期为准),于2008年以来完成过10KV及以上高压供配电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总监需提供劳动合同关系,近一年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且无在建监理工程证明(需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本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投标报名时所报项目总监未经招标人同意在资格审查(如有)、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3 信誉:(1)投标人具有单位住所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提供原件;(2)投标人具有单位住所地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的近三年内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地址:郑州市经三路66号金成国际广场A座906室。

4.2 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3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⑴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⑶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⑷项目总监的全国注册电气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须注册于现单位)

⑸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个人信息和缴费资料表》、无在建监理工程证明(需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6)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2011、2012、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企业从注册之日起计算)

(8)凡外省进豫监理企业参与该项目投标竞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可备案手续,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豫建建(2013)15号文《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

上述所有证件、材料报名时须出示原件和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并报监督部门核查。

5. 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招标人通知起5日内,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经三路66号金成国际广场A座906室)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若资格预审,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 系 人:姜  峰                           

电    话:0371-69100353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玲玲       魏建峰

电话:0371-69105999-777   18939579506

传真:0371-65826268

电子邮件:xinhuazhaob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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