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公安局委托,对采购离子色谱仪和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4】69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附件招标需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A |
离子色谱仪 |
1 台 |
详见招标需求 |
驻马店市公安局 |
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 |
B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
1 台 |
详见招标需求 |
驻马店市公安局 |
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 |
注:本项目共分2个标包。投标人可参加所有标包的投标,也可参加其中一标包的投标。但不得将一个标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评标与定标以标包为单位。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3.3主要货物(离子色谱仪和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 A包: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驻马店市公安局采购离子色谱仪项目授权书原件;
3.5 B包: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驻马店市公安局采购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项目授权书原件;
3.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产品宣传彩页和或产品说明书;
3.7投标供应商须生产厂家出具的免费技术服务和产品响应无偏差承诺书原件。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 ,下午 15:00 时至 16:30 时。
4.2 发售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
4.3 联系电话:0396- 2609258 。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每包人民币5000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财政支付局(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财政局一楼东驻马店银行查询到帐后,投标人应再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财政支付局(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驻马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501011904824012
行 号:313511001019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4年7月15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7月15日9:30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39675363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09223
11.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 2610822
驻马店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 2609226
驻马店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0396- 3668820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驻马店市公安局采购离子色谱仪和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项目招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