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鼎市沙埕镇应急供水海底管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沙埕镇应急供水海底管道改造工程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鼎发改审批[2014]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鼎市沙埕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鼎市沙埕镇应急供水海底管道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福鼎市沙埕镇;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建海底引水管道布置在原海底管道的下游侧,在沙埕镇对岸原管道下海点下海,沙埕镇上岸点改为沙埕镇中国石化油库下游50米处的小码头,海底段管线布设位置最大水深达48米,海底段全长约1720米。管线上岸后沿临海路上行约218米后与原管道相连。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为5949977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范围:海上管线部分、陆地管线部分;包含土石方开挖工程、土石填筑工程、钻孔灌浆工程、锚固工程、疏浚工程、绿化工程、管道铺设及其他工程、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工期要求:3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