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北票新城区(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台吉大街东段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票新城区(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台吉大街东段(金石.欧韵蓝湾)给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北票新城区(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朝发改发【2013】4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票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北票新城区(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台吉大街东段(金石.欧韵蓝湾)给水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票市台吉大街东段北侧。
2.2工程规模:
2.3合同估算价为220万元。
2.4招标范围:采用聚乙烯PE管,主管管径为DN300mm,主管道全长883米;阀门井4座、消火栓井7座;排气阀井、排泥阀井、排泥湿井各1座。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014年7月25日开工至2014年8月13日竣工,计划工期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证)三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