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STX-LFZB-2014-19
2014 年 6 月 16 日 发布的来凤县百福司镇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因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报名投标的申请人未达到法定人数,第一次招标失败。现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百福司镇污水处理工程已 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环资[2012]40号 文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 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来凤县百福司镇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
2.1.2 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污水 1500 吨,厂区占地面积 4.76 亩,配套污水管网 5.671 公里。
2.1.3 计划投资:约 1587 万元。
2.1.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至 2014 年 6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 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来凤县武汉大道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登记 报名 。然后凭中心登记表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拟 派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 (加盖单位鲜章)到 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凤招标代理部(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 107-2 号) 购买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7 月 14 日 9:00 时前,地点为 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6.2 外省、外地市的投标申请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备案资料。
6.3 投标申请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对参与此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及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来凤县桂花树廉租房内
联 系 人: 张兴红
电 话: 13339944328
招标代理机构 :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来凤县凤翔大道107-2号
联 系 人:张 艺
邮 编: 445700
电 话: 1867189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