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工程(二期)-东谷湖路(象山港路-丹南路)污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工程(二期)-东谷湖路(象山港路-丹南路)污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投复[2009] 8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解决,招标人为 象山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工程(二期)-东谷湖路(象山港路-丹南路)污水工程;
工程地址: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工程(二期)-东谷湖路(象山港路-丹南路);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434824元
资金来源:自筹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