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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所关于河西再生水厂运行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6-25 9:57:3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项目名称:河西再生水厂运行项目

  项目编号:ZB-14-138

  2.招标条件

  河西再生水厂运行项目现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市丰台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所作为项目的招标人,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作为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河西再生水厂运行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的运行单位,由中标的运行单位在运行年限内负责水厂的运行(不含再生水回用),运行年限完毕后将水厂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

  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南里12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华铁咨询大厦1108室

  联系人:张京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5.1概况

  河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由区水务局负责建设,包括厂区、污水、中水、雨水管线四部分。厂区位于丰台王佐镇南岗洼地区,采用MBR处理工艺,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5万方/日,再生水生产能力4.5万方/日。河西再生水厂现已建设完成。

  5.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河西再生水厂-厂区运行权(不含再生水回用),运行期25年。

  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分两次向招标人支付总价5600万元的运行权转让费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运行服务协议》,提供污水并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运行期内负责运行和维护河西再生水厂(不含管线),并在运行期满后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

  5.3计划运行时间:2014年至2039年。

  6.预算控制金额:2014年运行费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7.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7.3投标人具有环保部颁发的有效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

  7.4投标人2013年净资产不少于10000万元;

  7.5投标人在过去5年(2009年1月1日起),建设或运行过具有4万立方米/日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的良好项目业绩;

  7.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派代表于2014年6月25日-2014年7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逾期报名将不予接受。

  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华铁咨询大厦1108。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运营资质证书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均需交验原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华铁咨询大厦11层1108室

  邮 编: 100071

  联系人:  张京  

  电 话: (010)63832288-8621   13671066080

  传 真: (010)63832288-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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