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25 | 数据编号: 240859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淅川县滔河乡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投资【2013】14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滔河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滔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对该项目二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合格的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淅川县滔河乡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工程地点:滔河乡;
2.2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滔河乡集镇向南方向约1.5公里处的害沟内,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规模为日均处理生活垃圾18吨/日,总库容15.56万立方米。配套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日处理规模为30吨/日。
2.3招标范围:二标段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二标段:渗滤液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含安装调试);
2.5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2、二标段:投标单位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08年1月1日以来具备同类工程业绩(渗滤液处理工程),业绩需同时具备出水水质达标检测证明文件(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负责人及电话,以备查验);
5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6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 投标单位需保证渗滤液处理工艺中核心设备如MBR膜、NF和RO膜应满足不少于3年的使用寿命;
8、投标单位应出具承诺函,保证垃圾渗滤液处理出水水质能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版表3的标准要求;
9、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报名时,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
11、原报名单位须按本次招标公告要求重新报名。
4.报名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