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26 | 数据编号: 241043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9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再利用项目 已获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再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最北端;
3、工期要求: 7 个月(含设备调试达到正常运行时间);
4、招标范围:总承包商以工程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向业主提供中水处理站工程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按业主提供的资料,完成工艺设计、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培训、工程验收、通过环保验收交付使用与技术服务等全过程。并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最终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5、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并满足现行的中水处理工程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 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拟派项目经理201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中水或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一个(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5、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报名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