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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6-26 数据编号: 24104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再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9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再利用项目 已获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再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最北端;

3、工期要求: 7 个月(含设备调试达到正常运行时间);

  4、招标范围:总承包商以工程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向业主提供中水处理站工程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按业主提供的资料,完成工艺设计、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培训、工程验收、通过环保验收交付使用与技术服务等全过程。并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最终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5、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并满足现行的中水处理工程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 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拟派项目经理201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中水或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一个(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5、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报名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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