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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诸暨市璜山镇截污纳管建设工程-龙泉江段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14-6-26 16:54:0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诸暨市璜山镇截污纳管建设工程--龙泉江段招标文件前附表第25条“开标会议参加人员及携带资料”内容改为:

参加人员:交易员、项目经理

携带资料: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易员证、相关参加人员身份证等证件及两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上述资料均为原件,并准备加盖投标人印章的复印件一份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在资格审查时与原件一同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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