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瓯公路分局2014年省道排水系统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瓯公路分局2014年省道排水系统整治工程(项目名称)由南平市公路局以 南路养[2014]112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平市公路局建瓯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A标段:S204线K48+528~K86+000;
B标段:S204线K86+000~K110+000、S303线K249+885~K259+404;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分A、B两个标段,A标段工程造价约170万元、B标段工程造价约17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单侧浇筑侧墙、盖板边沟、沟底加高、涵洞八字墙修复、涵帽更换、涵墙处理、急流槽、桥涵检查通道、双侧浇筑侧墙、新铺涵底、新砌边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4工期要求:在2014年9月15日前完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合格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福建省交通厅批复的一类或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的企业,业绩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凡使用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的,均须在递标前完成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延续注册。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