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27 | 数据编号: 24154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公用事业监管服务中心市区污泥制砖处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许昌市公用事业监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许昌市公用事业监管服务中心市区污泥制砖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JZFCG-G201406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市区污泥处理项目每天约产生50吨含水率不高于50%的半干化污泥,为防止半干污泥产生环境污染,实现污泥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将其作为烧结砖原料进行最终处置;
招标范围:烧结砖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具有生产污泥砖的能力、技术和设备。建设制砖能力年产在6000万块,污泥掺加比例不高于10%时每天消耗污泥能力最少为50吨,并提供证明材料。
3.3具有省发改委对制砖项目的核准、国土资源局的用地批复、环保局对制砖项目环评的批复及省住建厅颁发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证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7日(法定公、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