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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6-27 数据编号: 24158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一、项目简介:
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为6台200MW超高压供热机组,其中,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200MW,二期工程装机容量为4×200MW,年耗煤量约350万吨。
公司现有含煤废水处理系统一套,因煤质变化等原因造成原系统的煤水中的煤粉沉淀效果不好,制水困难,需对原系统进行改造。通过增加沉淀池、清水罐、水泵、抓斗、厂房等设备设施增加含煤废水的沉淀时间与清水储量,解决制水困难与冲洗水量不足的问题。
二、招标范围:
2.1增加含煤废水沉淀池1座,建设厂房1栋,沉淀池上方安装双梁型电动抓斗1台。
2.2新增清水储罐1个。
2.3新增水泵1台,新建泵基础1座。
2.4重新铺设清水罐溢流管1根。
2.5预留一台高效净化器基础1座。
2.6含煤废水处理工程水暖安装。
2.7含煤废水处理工程电气安装。
2.8原含煤废水厂房单侧墙体拆除,包含新建厂房部分与原厂房连接部分的辅助设施和拆除部分。
2.9原含煤废水厂房沉淀池与新建沉淀池管道连接,辅助设施及开孔等工作,并负责垃圾外运。
2.10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涉及的土建、水暖、电气等方面的设计,投标方按招标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建筑安装设计资质单位进行相应的设计,负责施工、检验、供货、设备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提供施工图、竣工图等相关设计资料。
注:招标范围不限于此,实际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方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的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