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安徽滁州市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仪器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6-30 15:44:0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编号:  NQZBCG-2014093 

招标单位:滁州市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滁州市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仪器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应能力的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清单:详见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最终确定的供货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签证量为准,但所报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2、质量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的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标准,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并能满足施工图纸中的有关要求。

3、工期要求: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安装合同,在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供货及安装完毕并交付招标人验收,每推迟一天,按  500元/天 进行处罚。

4、售后服务要求

在供货期和质保期内,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供货及提供相关服务。

二、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采购材料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黄工:0550-3019013)。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 本次投标报价人必须按招标人发布的投标报价表(见投标报价表)中的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等进行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不得漏报。如总报价计算错误,将以综合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总报价,作为评标依据。数量错误以本公开招标采购函(代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为准进行修正,修正后作为评标价。

4、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均包括材料供应及施工安装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含施工安装所需的所有主材和辅材等)、机械费、装货费、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费用、现场交货时的卸货费用、安装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用、相关服务费、材料的检测费用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

5、1本项目设定的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19.7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2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可以宣布此项目(或此标段)招标失败。

6、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及“于 2014 年 7 月  17 日 9 时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7、 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标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 2014 年 7 月  17  日 9 时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乌衣镇法华路南谯政务新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三楼309室 】

9、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滁州市南谯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10、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3000元整包干计收和本项目专家评审费(以实际支付费用为准)包含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11、中标单位还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向南谯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

12、该项目应缴、可缴本级财政的税收,必须全部在南谯区缴纳,否则不予办理竣工结算。

13、本公开招标采购函(代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本公开招标采购函(代招标文件)的响应。

四、投标保证金

滁州市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仪器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保证金: 0.4 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必须在2014 年 7月 17日9 时前以现金方式带至开标现场密封缴纳至招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须在签订合同前一天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招标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 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 参加开标会议,接受资格审查和验证,验证后原件即退还;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按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原件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至开标现场,以便校验;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审验结束原件退还报价人。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开标程序。

六、成交原则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 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报价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最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先后顺序推荐有排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三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标候选人名次。

    2. 该项报价一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报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南谯区招标采购网公示3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其他虚报投标资料、其他不良记录等违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招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 投标人改变或遗漏材料品种、规格及技术要求的;

5.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

6.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投标人报价必须按招标人发布的材料采购清单中的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不变进行填报单价、合价,不得漏报,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总价与单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投标报价修正方法:数量与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不一致的,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并修正合价与总价;数量与单价乘积不等于合价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合价与总价;各项合价之和不等于总价的,以合价为准,并修正总价。若报价书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核后,以复算后价格为准。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3、招标人对中标人下发材料供应计划,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材料供应未能按原计划进场,延误时间超过48小时或进场材料因规格、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标准而导致退货机率太大而影响施工的,招标人将终止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另行安排其他材料商进行供货。中标人合同履约完成,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采购函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4年7月2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zdfzb@126.com(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14年7月4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南谯区招标采购网(www.nqzbcg.com)“招标文件下载”专区集中发布,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九、材料采购合同

招标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中标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1、招标单位:滁州市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质量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的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标准,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并能满足满足施工图纸中的有关要求。

3、包装运输:

①、所有材料应按产品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并保证上下装车方便,不受损坏;

②、运输时必须注意防止包装之间在运输途中相互碰撞,造成产品损坏;

③、运送到现场由供货方负责卸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分类堆放整齐。

4、工期: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安装合同,在签订合同后 15日内供货及安装完毕并交付招标人验收,每推迟一天,按 500元/天 进行处罚。材料进场后必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审计验收,符合质量要求均为合格产品,否则不合格产品均由乙方自行处理,清理施工现场外。连续二次产品质量有三分之一以上不合格时,将取消供货资格,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5、付款与结算:

5.1付款:所有设备供货并安装完成,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环保部门、质监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经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满(2年)后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5.2 结算:结算价=中标综合单价×实际发生并经审计单位审定的工程量

6、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待经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7、风险责任:

乙方应充分考虑滁州市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的特殊性。即施工工期紧,材料品种、规格多,必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产品按时、按质、按量送到施工现场,否则造成总施工工期延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8、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能履行招标要求和本合同要求时,视为乙方违约。

②、因乙方供货不能按时进场或质量达不到标准导致退货比例太大而影响施工工期及因乙方违约影响施工工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清退乙方出场,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③、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延伸损失的,甲方没收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消甲方损失的,乙方将继续承担甲方实际损失。

④、甲方不能履行合同付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实赔偿给乙方。

9、其他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建设方、监理方、审计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附件:下载

追踪此项目建设进展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