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30 | 数据编号: 242098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本招标项目龙王港(岳麓区城区段)污水截流工程金星路-咸嘉湖路高排涵截污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以《长发改[2014]15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由市级财政、县(区)财政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市政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龙王港(岳麓区城区段)污水截流工程金星路-咸嘉湖路高排涵截污工程,本项目招标编号XYTC2014-06-19;金星路-咸嘉湖路高排涵截污子项起点为金星路与咸嘉湖路交叉口北侧,终点为咸嘉湖路临时污水提长泵站。新建d1350截污管,对金星路及咸嘉湖路现状高排雨水管进行截污,截流后污水接入咸嘉湖路临时污水提升泵站。主要包括排水管道(涵)工程、地下构筑物工程、路面恢等,总投资额约1300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龙王港(岳麓区城区段)污水截流工程金星路-咸嘉湖路高排涵截污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施工工期:120天(日历天);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5(1)计算得分。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经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