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7-1 | 数据编号: 242422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零溪河污水次干管网工程(万福新城-商贸建材城)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地区【2008】1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慈利县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慈利县零溪河污水次干管网工程(万福新城-商贸建材城)
2.2 建设地点:慈利县零阳镇零阳东路
2.3 规模:该工程铺设DN600高密度聚氯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环刚度≥8KN/㎡)2436.79m,砌筑内空720mm砖砌矩形污水检查井42座,截流井4座,砌筑Φ1000砖砌圆形污水检查井8座,沉泥井2座等。招标合理价为¥5543106.20元。
2.4 工期要求:12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具体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招标编号:TRZB-14667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张家界市外企业提供有效的入张施工备案表和入慈施工备案表;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