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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某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近期(首期2万m3/d)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7-1 17:00:5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近期(首期2万m3/d)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勘察设计招标项目估价为: 127万元,工期: 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60天。

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近期工程位于英德市,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为2万立方米/日,本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道路、广场、综合楼等工程,项目建安费造价约4254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为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近期(首期2万m3/d)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作及施工配合等后续服务。污水厂尾水排放同时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指标取较严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类综合甲级资质;

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可组成联合体,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具备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信息备案,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3.1.3广东省内清远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已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效的投标备案登记手续;

3.1.4提供清远市范围内或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原件(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两个,同时应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任何其他形式参与本次工程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7月1日至2014 年7月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4: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英红行政服务中心  报名。地址:  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06会议室   。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亲临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投标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自行下载表格)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参加报名的是被委托人,则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所有报名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是被委托人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原件核对后退回。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7月1日至2014 年7月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4: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收据在英红行政服务中心 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06会议室。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500元,现场现金缴交,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7月29日上午10:00,地点为:  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06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1.5万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存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9. /

10. 其他

10.1 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统一在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http://sqec.shunde.gov.cn)发布,敬请各单位自行及时查看。如果其它媒介与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公布的信息不一致的,以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公布的为准。

10.2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3703028747

传  真:0763-2668831

地  址: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大楼5楼

邮  编:51304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757-22317163

传    真:0757-22317173

地    址:顺德区大良新桂南路16号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事务局

电    话:0763-2668826

附件1:评标办法及合同专用条款.doc
附件2:投标单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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