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镇南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批准建设,批文号20130101。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 ;
(2)工程规模:1、总长约790米,红线宽30米。
2、道路、排水、污水管网(江海路-黄海路)等附属设施设计为本次招标的设计内容。
3、工程计划投资约4037万元,估算设计费约29.8万元。;
(3)招标范围:海安县镇南路建设工程道路、排水、强电、附属设施等;
(4)计划开、竣工时间: 到 ;工期: 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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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
HAX20140630172716108 |
其他;城市道路; |
市政公用工程; |
2400.00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7)其他报名条件:a.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b.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项目负责人及公司,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c.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d.投标人承诺书。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符合法律法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到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