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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枣阳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7-2 11:34: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枣阳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设备及安装)工程 ( 项目名称 ) 已由 枣阳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2014 】第 19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枣阳市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政府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 枣阳市

2.2 招标范围 设备,工艺管道安装,电气,自动化 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估算投资 1332.25 万元

计划工期 2014 年 11 月 15 日 之前完工

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010 年以来有 3 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厂 的设备安装类似业绩 一 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现场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安装 工 程 专业 壹 级 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现场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或已中标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

3.2 所投主要设备若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必须具有产品制造商的充分授权。

3.3 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企业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进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 分 时间段内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2 日至 7 月 8 日,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和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在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 24 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7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是 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 ,且应携带《枣阳市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表》(格式附后)和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诚信库备案(网员)证原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 24 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枣阳市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枣阳市人民路 地址: 枣阳市前进路 70 号

联系人: 丁汉瑞 联系人: 乔圆圆

电话: 13972293005 电话: 18371097530

电子邮件: 302942812@qq.com

2014 年 7 月 2 日


枣阳市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表

项目名称 :

投标人名称(盖章)

企业电子邮箱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签名

建造师签名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联系人电话

本报名表须附资料(复印件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3 、拟派本项目 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企业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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