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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一、二厂迁建)工程监测中心化验设备、维修中心机修设备等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14-7-2 14:26: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一、二厂迁建)工程监测中心化验设备、维修中心机修设备、食堂厨房设备采购招标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环资【2011】38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为代理业主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环资【2011】38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址: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一、二厂迁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污水处理厂位于锦江区大安桥村。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总规模100万m3/d,一期工程70万m3/d,二期工程30万m3/d。
      2.2 招标范围
      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一、二厂迁建)工程设备采购采用如下设备标段设置方式: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主要招标范围
      1 监测中心化验设备: 化验仪器、实验室家具、实验室集中供气系统、实验室纯水系统、无菌实验室、所有相关的技术服务(含设备调试、培训等)。
      2 设备维修中心机修设备: 机修设备、测试仪器、维修工具及所有相关设备及仪器的技术服务(含设备的调试、培训等)。
      3 食堂厨房设备: 公司食堂、值班宿舍及食堂厨房设备用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1标段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当投标人为制造厂(公司)时,应具有生产招标设备的资质和所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以及足够的实验设备及仪器等; 3.1.3 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代理的制造厂(公司)应具有本条第(2)款的资质和能力;代理商须获得主要采购设备制造厂(公司)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 3.1.4类似业绩:2008年以来,具有至少1个为污水处理厂或热电厂或垃圾焚烧厂或环境监测站或石油化工行业提供实验室集成(集成的项目包括化验仪器、实验室集中供气系统、实验室纯水系统、无菌实验室)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为500万以上。
3.2 第2标段资格要求: 3.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当投标人为制造厂(公司)时,应具有生产招标设备的资质和所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等; 3.2.3 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代理的制造厂(公司)应具有本条第(2)款的资质和能力;代理商须获得主要采购设备制造厂(公司)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 3.2.4类似业绩:2010年至今(含2010年)完成2个类似机械设备供货,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供货业绩。 3.3第3标段资格要求: 3.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专业从事厨房设备批发及零售; 3.3.2类似业绩:2010年以来,具有至少3个整体厨房设备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为20万以上。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对某一设备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任何只选择某一设备标段中的一种或几种设备种类的投标,将被认为是不合格的投标而被拒绝。当投标人因自身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的限制,不能生产或供应某一设备标段中的全部种类设备时,可以采用配套的方式补充所缺设备种类而构成完整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3 日至 2014 年 7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六楼 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2)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7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7月28日 9 时 00分,地点为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二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名都路468号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028-85321160    
传    真:     028-8532 1331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      
邮    编:           
联 系 人:     罗女士、毕先生    
电    话:    028-85283755   
传    真:     028-85283751     
电子邮件:    863153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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