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7-3 | 数据编号: 243022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招标编号:逍林(2014)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逍林镇201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纳管治理工程(宏跃村居住小区)(项目名称)已由 慈发改审批[2014]7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慈溪市逍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镇自筹,市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 (资金来源)。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逍林镇宏跃村,东至沙滩江,南至新横路,西至园丁路,北至人人江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污水管线铺设总长约3486米,造价约120万元; 标段:1个;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管道铺设、污水检查井、玻璃钢化粪池、路面修复等(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入围慈溪市201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小额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商名录的企业 ,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市政三级项目经理(限慈溪市注册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转发宁波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慈建设〔2010〕6号)和《关于转发宁波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慈住建〔2011〕14号)规定,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项目且没有违反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第(十七)条关于项目经理的更换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方式、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