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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7-4 数据编号: 24373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涟水县淮浦路、炎黄大道供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水县淮浦路、炎黄大道供水管道工程已批准,招标人为涟水县涟缘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涟水县境内
2.2工程规模:总造价约800万,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2.3计划工期:8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新建供水管道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承诺一: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提供承诺书)
3.3承诺二: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3.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
3.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由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3.9其他资格要求
3.9.1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13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9.2企业提供本项目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至少应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 2013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9.3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11 年7月4日至 2014 年7 月4日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注: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可以到 涟水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和建造师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7月4日开始,地点: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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