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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清河县清源供水有限公司净水厂配套给水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7-7 14:38: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清河县清源供水有限公司净水厂配套给水管网工程项目,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ZCZB-2014-489-JL)。
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清河县清源供水有限公司净水厂配套给水管网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清河县城区。
3、项目规模:该项目新铺设供水管网约89.8公里。
4、资金来源: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
5、招标内容:审定施工图纸内的净水厂配套给水管网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监理
6、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只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其他网站私自转载本公告均无效,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本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外省企业还需携带进冀备案手续。
    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方可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只面向经核验全部证照资料齐全有效的投标申请人(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潜在投标人被河北省及邢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名单的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2014年7月7日-2014年7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20(北京时间)。
    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章):清河县清源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48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19-8299696
招标代理机构(章):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丰路4号                
联系人:边际       电话:0311-80984398        传真:0311-68099828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19-8290976
八、招标小组成员:
招标小组成员:宋继胜(负责人)、张海峰、张晓儒、邢雪棉、边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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