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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7-7 数据编号: 24423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永泰县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净水厂)(管道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泰县第二自来水厂工程(管道项目)工程 已由福州市发展与改革局以榕发改审批【2012】1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永泰海峡水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 福州市永泰海峡水业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203省道永泰县段(县污水处理厂至葛岭赤壁桥)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管径为DN700原水管约2.1公里,管径DN300~DN800输配水干管约10.7公里,管径DN700迁改污水管约2公里,工程预算造价为2969996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永泰县第二自来水厂工程(管道项目)工程包括给水工程(原水管道、出厂水管道)、污水管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原水管道35个日历天,出厂水管道A、B段及C段至C1+440为6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2.监理单位: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企业注册资本金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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