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S2014-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山县旧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已由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山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灵山县灵城镇;建设规模:改扩建供水管道DN300-DN400管径19246米;项目概算投资额:1708万元;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 360 天;招标范围:灵山县旧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等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7日至 2014 年7 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在 灵山县城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持专职投标员、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 年7月7日至 2014 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在灵山县城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由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 年7月28日15时30分,地点为灵山县城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城江滨一路1号)。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4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招标人:灵山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劳进表(电话:13907775305)
8、招标代理机构
钦州恒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万青联系电话6517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