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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高新区规划中22号线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污水、给水、再生水)(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7-8 14:25:0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公告发布日期: 2014/7/8 公告号: 2014-383g
项目名称: 青岛高新区规划中22号线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北起规划中17号线,南至智力岛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496万元 工程造价: 406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66米
计划文号: 青高新经发[2013]303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419030、建字第370200201419032、建字第370200201419004、建字第370200201419003
建设单位: 青岛高新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罗万宇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966668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青岛高新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罗万宇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96666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滕安、王殿元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06332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概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及路灯工程。道路为城市支路;西侧绿化带内敷设DN300 600雨水管道、DN300污水管道;东侧绿化带内敷设DN200给水管道、DN100再生水管道,给水管道公称压力0.6Mpa,试验压力1.1Mpa;路灯7盏,灯杆高度10米。
2、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总监。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商务标书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六、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分标段。七、同类工程界定三等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4年7月8日13:30时至 2014年7月15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 2014年7月8日13:30时至 2014年7月15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8506332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4年7月8日13时30分 - 2014年7月15日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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