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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7-8 数据编号: 24480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灌南县田楼自来水厂(一期)(净水厂)工程土建及安装招标公告

灌南县田楼自来水厂(一期)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连发改投发 [2014]125 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政府投资,现已落实。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额 18615.92 万元。

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

1 、 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市政工程

2 、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 1 、取水工程: 6 万吨 / 日建设涵闸工程、自流管及取水泵房等; 2 、净水厂工程:供水规模 6 万吨 / 日,部分设施土建兼顾 12 万吨 / 日总规模,建设机械混合池,絮凝平流沉淀池,加氯加药间,预臭氧接触池、后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臭氧制备间,吸水井及二级泵房,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等; 3 、配套工程:同步建设总图、电气、自控、安全、消防、环保、节能等配套设施。

3 、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 灌南县田楼自来水厂(一期)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设计施工图所包含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消防、绿化、配套设备安装、给排水安装等。

4 、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 、工程建设地点为:灌南县田楼镇二图村

6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 年 8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 年 3 月 30 日, (实际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7 、工期: 240 天

8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⑴参加投标的单位 ( 含联合体各成员 )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⑵参加投标的单位 ( 如果是联合体一方或一方以上满足以下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 5 亿元。

⑶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 、项目经理和项目组成员资格要求

⑴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 B 类证书、项目负责人信用承诺书(非本省企业提供证明)。

注:提供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以 3 个月社保证明为准),且不能有其它在建工程,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并按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法处罚。

⑵具有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3 、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竣工备案日至今五年内,有 10 万吨自来水厂或 5 万吨污水厂的市政类建设工程业绩。

注:由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提供。

4 、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其他条件:

1 、本 项目采用网上远程评标;本项目最高限价: 壹亿壹仟叁佰捌拾柒万柒仟壹佰伍拾贰元肆角陆分( 113877152.46 元)

2 、外地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 2006 ) 308 号文” 外地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在灌 南县注册分公司或者项目部,并在灌南缴纳有 关税收,在投标前为此必须做出承诺。

3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 2013 ) 4 号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项目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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