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晋建招[2014]01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场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4]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机场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主要内容包括污水重力流管、压力流管、工作井以及门卫、配电房、污水泵房、室外道路等施工监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数量规模:本项目监理费计费暂按1000万元 ;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等:已具备施工条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乐市漳港街道本工程规划红线内。
2.3 监理服务期要求: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120个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监理服务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按:24.08万元,具体计算过程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1.4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
3.2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近3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2.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3.2.3 “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本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三级)。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拾元(¥5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派专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送达;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拟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复印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到场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的和非专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根据长检会[2010]2号文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报送长乐市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长乐市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乐市吴航路180号 ;
电话:0591-28830579 联系人:苏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2号金百合大酒店7楼,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635908、15806086535;
联系人:王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帐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008 7029 3180 0188 88
(应在汇款凭证上可简写注明“机场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