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净水厂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企业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泌政采【2014】040号。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详细参数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
3.合格谈判企业: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3.红外对射、总线制报警主机等主要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
3.5.具有安防监控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含三级)。
3.6.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参加谈判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册地不能查询的,持有效证明到泌阳县检察院查询),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交响应性文件将不予评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谈判日资格审查时以上3.4-3.6项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必查,没有的视为自动弃权。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4.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4.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以现金的方式缴纳)。
4.4.本次谈判实行密封报名,报名函上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密封于信封内投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险箱内。
5.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1万元。谈判保证金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从谈判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入下列账户,谈判前持银行入账凭证和购买谈判文件的票据到泌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股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证明。退还时退至谈判企业基本账户(保证金转至下列任一账户即可)
(1)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4100 1513 9100 5250 1677
(2)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驻马店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5260 1019 4412 011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参加谈判企业,应于2014年7月14日下午3:00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4年 7月 14日下午3:00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开始,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参加谈判企业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方联系人: 王全升 联系电话:13673968158
采购中心联系人:熊 焰 联系电话:0396-7916526
10.监督部门:
泌阳县监察局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