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7-10 | 数据编号: 245413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武市快速通道周边绿化供水工程 已由灵武市发改局以 灵发改发 [2014]14 1 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诚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 以下简称申请人 )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灵武市
2.2 招标内容:新建泵站 1 座 450 平米,安装 1000KVA 变压器 2 台,离心泵 15 套,架设高压线路 3.28 公里,低压线 2 公里, 10 万方蓄水池 1 座,铺设各类管道 73.4 公里,闸阀井 37 座,新打机井 2 眼。
2.3 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蓄水池工程。 10 万方蓄水池 1 座。
二标段:泵站土建工程。新建泵站 1 座 450 平米。
三标段:泵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安装离心泵 15 套。
四标段:管道安装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铺设各类管道 73.4 公里,闸阀井 37 座,新打机井 1 眼。
五标段:高低压输电线路工程。架设高压线路 3.28 公里,低压线 2 公里。安装 1000KVA 变压器 2 台。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 1 )本次施工招标 1 至 4 标段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 建造师须具备水利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外地企业需办理进宁备案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有宁夏施工业绩 5 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