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已由株发改发[2013]441号文批准建设,由株发改招[2013]159号文核准,招标人为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货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并具有设备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株洲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自控、仪表设备采购
2)招标范围:霞湾、董家塅、龙泉污水处理厂的自控、仪表及配套生产调度系统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等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投资额:634万元人民币
4)交货地点:霞湾、董家塅、龙泉污水处理厂内(项目建设地)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交货
6)质保期:项目总体保修三年,其他按国家标准保修。
7)付款方式:完成霞湾、董家塅自控系统并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完成配套调度系统并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完成龙泉自控系统并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全部工程联动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稳定运行一年后一月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后一月内一次性付清。
2、招标方式:
1)工程内货物公开招标采购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
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携带:
1)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应注明本项目授权);
2)营业执照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6)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上述证件原件及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报名。
5、报名时间: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入围方式: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7、报名地点: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七楼交易大厅(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
8、/。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电 话:0731-28681381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进勤
电 话:0731-2260326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10楼(天职国际)1102室
联 系 人:王鹏
电 话:0731-22866566-7387
传 真:0731-22866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