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7-10 | 数据编号: 245660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编号:龙招【2014】A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度龙山镇污水管网专项排查与疏浚、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由镇财政自筹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慈溪市龙山镇;规模及工程造价:CCTV检测约14320米、管道疏通约4200米、管道修复约30处,造价约72万元;标段:1个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污水管线(含窨井)疏通、检测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入围慈溪市201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小额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商名录的企业,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市政三级项目经理(限慈溪市注册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转发宁波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慈建设〔2010〕6号)和《关于转发宁波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慈住建〔2011〕14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方式、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