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7-11 | 数据编号: 246099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招标条件
宁乡县资福卫生院公租房,已由宁发改招【2014】1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乡县资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宁乡县资福卫生院公租房;
2、工程地点:宁乡县资福乡;
3、建设单位:宁乡县资福乡人民政府;
4、工程规模:新建1栋4层的公租房30套,建筑面积约1323平方米,新建业务用房400平方米,配套建设管网、污水处理、绿化、硬化等基础设施,估算投资约258万元;
5、招标范围: 包括土建、装饰、安装及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第80号令
三、申请人报名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为防止项目经理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拟任本项目施工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