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款招标控制价相关内容笔误,现修改如下:
1.原文“经计算成本价为11948618.98元,投标人需在11948618.98元至113511188.03元内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更变为:“经计算成本价为11948618.98元,投标人需在11948618.98元至11351188.03元内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22日9:00时,地点: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2号开标室”变更为“截止时间:2014年 7 月 28 日 15:30 时,地点: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4 号开标室”;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7月18日16时00分”变更为“2014年 7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
4.银行到账确认截止时间:“2014年7月21日16时00分”变更为“2014年 7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
其它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