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雨污水连接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雨污水连接管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批文号 通开发管(2014)239号 。项目业主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子造纸南侧
(2)工程规模:预应力混凝土管108米,PVC-U管782米,投资估算人民币约130万元。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排水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 8 月至2015年 10 月;工期: 60 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奖项要求: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主项市政公用工程 叁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需提供与企业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其他:a.企业资质类别必须为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tkfqztb.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8 月 7日9:3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公告时间从2014年 7 月 14 日到2014年 8 月 7 日9:30止。
7、其他事项:本工程要求诚信保证金 10 万。
8、评标办法
一、开标现场要求
1、开标现场,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必须全部到场参与评标会议(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开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及身份核验阶段,上述任何一人不能到开标室内现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