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7-15 | 数据编号: 24669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环保大道与韶山南路(现中意路)污水管网连通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长计投[2003]518号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环保大道与韶山南路(现中意路)污水管网连通工程
2、质量标准:合格
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长沙市天心区环保大道与韶山南路(现中意二路)污水管网连通工程,包括环保大道污水管网连通工程和韶山南路(现中意二路)与107国道污水管网连通工程。
环保大道污水管网连通工程位于天心区环保大道,包含韶山南路至芙蓉南路北侧污水管(d600)全长292m及韶山南路至K0+740段南侧污水管(d800~d1200全长747m。
本次设计主干管北接天心区韶山南路眼延长线(现中意二路)污水干管南接107国道污水管工程,将(现中意二路)污水干管和107国道污水管工程井W18连接起来。污水管(d1800)长180M、(d1500)长62m、(d1000)长25m,投资额约人民币630万元。
4、招标范围:包括管网土方工程、污水管、顶管、污水沉泥井、检查井、顶管工作坑、顶管接收坑、沥青砼路面凿除和恢复、苗木移植及恢复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自筹及银行贷款
8、工期要求:90日历日。
9、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10、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5〈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